2021年医保政策须知
2021年医保政策须知
1、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报销政策:起付金400元,在职职工参保患者报销比例93%,退休职工参保患者报销比例95%。
2、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政策:起付金800元,报销比例75%。取消特殊人群政策,统一执行以上标准。城乡居民医保贫困人口参保人员住院报销同上,且确保自费比例不超过住院总费用的5%。
3、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个人先行支付比例调整为5%;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使用乙类药品执行个人先行支付比例为10%。
4、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管理病种起付金降低为200元。
5、城镇职工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管理病种在原病种基础上增加:肾病综合征、慢性肾小球肾炎、慢性肾功能不全(非透析治疗)、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、帕金森综合症五个病种。
6、因我院技术、诊疗条件受限确需转往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患者的转诊流程:由责任医生填写转诊表,科主任签字后由医保科进行转诊备案。
备注: ①急诊、急救患者 ② 意外伤害患者 ③ 孕产妇、5周岁以下儿童、65周岁以上老年患者。
以上3种特殊情况确需转院患者,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拨打0913—5198121,城镇职工医保参保患者拨打0913—5198098,直接办理。
请各科室做好宣传和学习,合理引导患者,确保政策精准执行到位。
医保科
2021年2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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